党字[2015]38号
关于刘为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单位、各部门:
经校党委研究决定:
刘为国同志任池州学院监察审计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义兵同志任池州学院科技处(学报编辑部)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肖宁生同志任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。
特此通知
中共池州学院委员会
2015年9月30日